根据调查,上海市食品检验人员仅占总数的3.9%,有8.4%的小型企业食品检验人员没有食品检验员资质证书,还有8%的小型企业其质量和检验人员既无质量工程师资质证书,也无食品检验员资质证书。
小型企业的生产设备、装置及其管理水平也不能充分满足质量安全保证。调查指出,虽然95%以上的被访企业表示自己有一定的检验设备和检验能力,且建立了实验室管理制度,但这些企业中,只有63%的企业其产品检验规范符合国家相应的检验标准。
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,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,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从2006年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就对28大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。同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《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及QS的年检要求: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须经培训、考核合格,取得检验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检验工作;且每个单位检验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。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,本机构拟举办中、高级“食品检验工”职业技能考评。学员经培训后,考试合格颁发相应《食品检验工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鉴定考核对象: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粮油及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;乳及乳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;肉蛋及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;白酒、果酒、黄酒检验(化验)人员;饮料检验(化验)人员;糕点、糖果检验(化验)人员;啤酒检验(化验)人员;罐头食品检验(化验)人员;调味品、酱货、腌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;水产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;茶叶制品检验(化验)人员。
联系人:雷老师在线QQ:2851186760
电话:010-528489591手机:15811136793